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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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线路长度12.73km,共设车站11座,分别为西三庄站、水上公园站、柏林庄站、市庄站、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均为地下站。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7.75km,均为地下线,设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5座车站和北乐乡车辆段。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子系统包含3号线一期11座地下车站、二期5座地下车站、北乐乡车辆段档案中心、塔北主变电所重要电器设备房间、区间变电所的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的生产、运输、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供货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气体灭火设备(管网部分)设计方案、运输方案等相关内容。其中安装工作由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负责安装指导;设备调试由投标人完成,施工单位密切配合。系统验收由投标人和施工方共同完成。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暂定2018年12月开始供货,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气体灭火设备(IG541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所采用的气体灭火设备(IG541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的CCC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10座车站的气体灭火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运营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气体灭火设备(IG541气体灭火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过一项已试运行或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10座车站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行或试运营或运营的文件(须体现项目名称)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的监理人为: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号线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9 时?3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